畢節市場監管公佈8起民生領域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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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織金縣某藥店無證經營藥品案
2021年12月13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織金縣某藥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店內擺放有藥品,正常營業中,店內未見《藥品經營許可證》。
經調查,當事人取得有效《營業執照》,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當事人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4月,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2.織金縣某藥店未經許可從事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
2022年1月5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織金縣某藥店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帶針”。
經調查,當事人未經許可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帶針”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3月,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3.赫章縣某純糧酒坊生產食品
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的
品種目錄內食品案
2021年8月19日,赫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的線索,依法對赫章縣某純糧酒坊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用食用酒精勾兌成白酒進行銷售。
經調查,當事人用食用酒精添加水勾兌成白酒銷售的行為違反了《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及《貴州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的品種目錄(試行)》的規定。2022年4月,赫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4.金沙縣某食品店銷售發黴變質
的食品案
2021年12月8日,金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貴州省市場監管投訴平臺投訴單,訴稱黃女士在金沙縣某食品店購買了1袋板栗酥,打開發現有黴變情況。金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開展執法檢查,在當事人的食品貨架上發現1袋“蘇匯園”板栗酥有發黴變質情況。
經調查,當事人銷售發黴變質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2022年1月,金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5.金沙縣某液化氣有限公司
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後
的檢查、記錄制度案
2021年10月27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金沙縣某液化氣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氣瓶充裝前後檢查記錄與銷售記錄不一致。
經調查,當事人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後的檢查、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2022年2月,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6.貴州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
(電梯)案
2022年1月13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貴州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梯。
經調查,當事人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電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2022年4月,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7.百里杜鵑某理療店發佈
虛假廣告案
2021年12月30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開展戶外廣告檢查,發現百里杜鵑某理療店從事理療養生經營活動並在門頭招牌標有“中醫理療店”等字樣。
經調查,當事人開展非醫療理療養生服務經營活動,在未取得醫療機構許可證的情況下,其門頭招牌使用“中醫理療店”字樣作為招牌廣告誤導消費者。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2022年2月,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8.貴州某置業開發有限公司
進行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2021年12月28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貴州某置業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營銷中心在房屋銷售活動中開展名為“購房抽寶馬SUV活動”的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
經調查,當事人存在不正當有獎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2022年3月,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來 源:畢節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