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奇案:1941年,小學校長將妻兒推井底,只為與心上人雙宿雙飛
明朝才子曹學佺講過一句千古名言: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今天我們要講的這個故事,恰恰驗證了這一說法:身為一所學校的校長,卻因兒女私情而手刃至親!
1941年,也就是民國三十年,時間剛剛入夏,蓬勃生機難以壓抑。
可就在這個時候,河南正陽縣樂關街頭卻哭喊場一片:我可憐的孩子……我的孫子……
人們聞聲而至,隨著這哭喊聲一起跟到了慎陽中學後院的一口井旁邊。這時人們才發現,地上躺著兩具已經泡浮了的屍體,一大一小。
哭喊奔來的是一位老太太,身邊還跟著兩個中年婦人。老太太一見屍體,當即嚎啕大作,哭到昏天暗地。
就在大家一頭懵的時候,又一位老女人跑來,一見屍體,直接撲上去:“我苦命的女兒……”一句未完便一頭倒了下去:當場暈厥。
人群炸天了,堂堂教書育人之所,竟然發生了命案,而且還是一大一小兩個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雖然是縣城,但總有認識的人,大家小聲地交流著:這不是樂關國民小學校長的老婆楊氏嗎?那個小的就是她兒子呀,今年才4年,怎麼就死了?也太可惜了吧?
確實,樂關國民小學校長王連鍔在當地多少算是個知名人物,讀書、識理、儒雅、有知,走到哪裡都受人尊敬。
可是,他的老婆孩子怎麼會投井了呢?是自殺還是他殺?各種猜測立刻席捲了看熱鬧的人群,大家都在等一個確切的答案。
就在這時,人群又沸騰起來:“讓開讓開,縣長來了……”
當時正陽縣長叫劉萬斯,他一聽說在學校發生了命案,當下就帶著人趕過來。王連鍔的母親也不哭了,趴在地上抓著縣長的腿高呼:給我做主呀,我兒媳、孫子死得冤……
劉萬斯讓人將楊氏的婆婆及母親都安頓好,然後親自著手處理此案。這時劉萬斯是清醒的,他問了一句話大家都突然醒悟:“王連鍔人呢?他在哪裡?”
對呀,人們這才意識到,他母親、岳母都來了,他怎麼還沒到?那可是他的結髮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幼子,從屍體泡成這樣的狀態來看,也不是當天才失蹤的吧?他作為直接關係人,怎麼從來找過人?
於是,劉萬斯當下就叫警衛去找王連鍔,可是哪來的人影,警衛回來說他家裡根本沒有人。這下人群又開始議論了:王連鍔肯定有貓膩,不然怎麼不敢露面?
但劉萬斯不願相信,王連鍔乃一校之長,有文化有知識,知法懂法,素養高,怎麼可能犯下這種十惡不赦之罪。
為了弄清真相,劉萬斯當下就帶人去了樂關國民小學。可王連鍔根本沒有學校,彷彿人間蒸發了。
劉萬斯最初認為,楊氏及兒子落井,有可能是家庭紛爭而自殺。但面對王連鍔失蹤的現實,這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假如王連鍔不是也被害了,那就有可能是兇手了。
於是,劉萬斯開始在學校打聽王連鍔的情況,這一問不要緊,事情竟然馬上浮出了水面。
學校另外一名負責人面對縣長的問詢,似乎不得不說,但又面有難色,一副要說又不想說的樣子。
劉萬斯只能拿出縣長的氣勢,咄咄逼問,那位負責人才說出實情:王連鍔校長有些不像話,在學校裡竟然與一位女教員有了曖昧關係。
這是怎麼回事?原來,王連鍔出身世家,父親為高知,母親孃家也是書香門弟,所以他從小接受教育,頗有文化修養。
至王連鍔成年,遵循父母之命娶了同樣出身大戶的楊氏。只不過,王連鍔對楊氏並不怎麼滿意:太傳統,不識字,這與他的境界完全匹配不上。
可那個時代的婚姻就是如此,父母包辦,王連鍔也無話可說。誰能想到呢,這時學校調來了一個年輕的女教員,據說是從上海學成歸來的,一開口便是吳儂軟語,加之人又長得漂亮,直接把王連鍔迷得靈魂出竅了。
那位負責人說,學樣都知道校長與這位女教員的關係,只是他作為校長,大家便只能睜一眼閉一眼,當作不知道了。
這下劉萬斯醍醐灌頂:王連鍔失蹤不是被害,而是潛逃,他是殺人滅口為自己的紅顏知己開路呀!
當下,劉萬斯下令:全市各地通報,全力緝拿王連鍔與女教員蘇某。
好在那個時期交通不是很發達,而且人的思想也不是那麼活泛,王連鍔想要遠走高飛也迫於無能為力而擱淺。
一個月後,王連鍔被找到了,他壓根就沒離開過正陽,就躲在一個要好的朋友家裡。只不過,那段時間他過得並不好,被找到時,整個人都瘦到脫型了。
隨後,蘇某也終於被抓到了,劉萬斯親自提審了他們。這時,事情的來龍去脈才被和盤托出。
原來,王連鍔在與蘇某起到一起之後,兩個人一心想要雙宿雙飛。
但是,蘇某才不過20歲的年紀,她怎麼甘心做人家的小妾?所以,她要求王連鍔離婚。原本就對楊氏不滿意的王連鍔自然是想與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所以他與楊氏提出了離婚。
奈何楊氏不識字,也沒所謂的新思想,一想到要被丈夫休了,各種害怕,死死求著王連鍔不要拋棄自己。
在這樣的情況下,王連鍔是非常生氣的,思來想去,他竟然想出了謀害原配的想法。假借著帶妻子去看望生病的岳母為名,離開了自己的家。
走至慎陽中學時,他見四處無人,直接卡住楊氏的脖子,頭朝下塞入井中。當時楊氏抱著只有4歲的兒子,孩子死活不肯鬆開抱著媽媽的手,王連鍔竟然直接將兒子也給塞進了井裡。
虎毒尚不食子,沒想到王連鍔這樣一個知書識禮的人,卻做出如此歹毒之事。群眾們知道之後,對他與蘇某百般唾棄,認為兩個人禽獸不如。
劉萬斯最初將他們關在一間牢房裡,據說兩個人並無相惜之情,除了相互指責,便是沉默不語。直到最後,王連鍔被判了死刑,而蘇某也被判無期徒刑。
這件案子在當時非常轟動,人們憤怒於王連鍔這樣一個文人自稱的校長,竟然做出如此背信棄義,且又不顧親情血緣的罪惡之事。
雖然蘇某沒有參與謀殺,但卻是一手推動楊氏及兒子喪命的元兇,所以連帶著也被民眾討伐,認為她罪無可赦。
其實,哪怕是時代開放的今天,人們也沒辦法接受。所謂愛情從來不是原罪,在一個人想要追求愛情的時候,必須要先看清自己的身份,稍微懂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愛情是建立於合法之上的美好,失去了法律的束縛,那就只能變成罪惡之花。
"高樓誰與上?長記秋晴望。往事已成空,還如一夢中。"
可惜王連鍔這樣一個受過教育的男人,卻在婚外情中迷失了自己,最終落得妻死子喪,自己也失去了生命的結局,實在太不應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