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向丨震驚!員工不辭而別竟要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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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於“不辭而別”是否合法?
關於光明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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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被拖欠工資,該找哪個單位要?勞務公司不給勞務工交社保怎麼辦?勞務派遣工因為被拖欠工資,可以討要賠償嗎?賠償多少?近年來,勞務派遣的用工規模越來越大,相關的勞資糾紛也越來越多。原本勞資雙方的關係,由於勞務公司的加入,形成了一段“三角關係”。雖說三角形是最穩定的
試用期的工資可以隨意發放嗎?三方協議能夠代替勞動合同嗎?三方協議能否約定違約金?......入職十大法律風險早看早預防Q1試用期的工資可以隨意發放嗎?不可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
調崗重新約定試用期,常見的無非就兩種情況,一種是員工晉升,一種是橫向調崗,通常企業會要求加設試用期作為工作考察期,以判斷勞動者是否勝任新崗位。調崗嘛,勞動者肯定在工作內容與業務流程上需要時間去適應與磨合;勞動者不能勝任原崗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合理的崗位調整,重新
世界這麼大,總想去看看。打工人小黃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在沒有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的情況下就辦了離職。次月,沒有收到單位支付的工資。單位給到的回覆是:因為小黃沒有提前30天通知,給單位經營造成了損失,扣除工資作為賠償。小黃心裡犯嘀咕,付出了正常的勞動,單位就應該支付工
公司說試用期沒工資,試用了7天之後就把我開除了,還不給我發工資,公司行為合法嗎?試用期面試的時候公司要求我交體檢費,不交就不讓面試?入職後公司讓交500元押金,說是防止我不打招呼就離職,這個錢我應該交嗎?入職先交體檢費公司讓我簽訂一個免交社保聲明,免除公司給我繳納社
基本案情2019年2月13日,秦某入職A公司,雙方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2019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2日,每月工資6000元(基本工資+績效)。自2022年3月開始,A公司對秦某降薪至3000元/月,7月5日,A公司電致秦某解除勞動合同,未說明解除理由
點擊“藍字”關注我們吧!務工時受傷、工作完成後拿不到報酬、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中遇到這些事,該怎麼辦?案 情 簡 介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將廠房維修工程承包給自然人劉某,雙方簽訂了廠房維修承包協議。廠房維修工程完工後,公司與劉某口頭約定,由劉某幫忙組織人員到廠區從事
☝點擊上方藍字關注開始閱讀哦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未繳社保、試用期未繳、斷繳、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都屬於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單方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以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時,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但再實踐中,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加班費,提出辭
《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2021年7月)。149.《勞動合同法》施行後,50%額外經濟補償金不再適用問: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起訴時,不僅要求用人單位全額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且還要求用人單位支付50
律師講堂在身邊(第9期)01案情介紹2010年4月,歷某入職天津華悅製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悅公司)工作,為水洗部員工,計件工資,按月發放,於每月月末發放上月工資,均為通過銀行代發工資,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華悅公司未為歷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16年11月1日開始
重點:1、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下3種情況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此前已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工滿1年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關於試用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只能約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辦理什麼手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雙方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協議。按照法律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對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也是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工資糾紛是案發率最高、數量最多的一類糾紛。尤其是在近年來,因公司(用人單位)停發員工(勞動者)工資導致的勞動爭議案件層出不窮。經筆者梳理分析,此類案件按照公司停發工資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公司原因導致的工資停發,如公司經營不善,長期虧損
今日精選AUG . 2022在實務中,部分用人單位為了避免在勞動者離職時需要一次性支付大額的經濟補償金,從而選擇與勞動者協商在職期間預先支付經濟補償金。此種協商約定有效嗎?經濟補償金是否可以提前支付呢?讓我們帶著這些疑問,走進本篇企業法訊。01經濟補償金是什麼經濟補
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在實務中計算較為複雜,特別是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後,且各地規定不一,筆者總結了全國各地關於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方式、計算基數等相關規定,供大家參考。01一、08年之後經濟補償金計算的“雙封頂” 並非所有經濟補償金支付情形均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只有滿足:勞
致力於為北京地區的勞動者服務。如有勞動爭議案件,可以關注公眾號“勞動糾紛講堂“後。本律師團隊採用後付費模式,即收到案件款項後支付律師費用。引言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重要證據,所以我國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勞動合同法》82條規定,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
問勞動法問答|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也要給經濟補償金?確有可能。根據《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可知,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下,勞動者仍然可以適用經濟補償金的條款並且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損失。《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第四十一條 勞
員工從入職到離職,企業要承擔的用工風險,一次性從頭說到尾!企業用工是什麼?對員工來說,就是工作,有工作才有收入,才能養家,才能實現自己的夢想!入職是開始,離職是結束,企業可能遇到的勞動法律風險,一起來看看!一、入職從招聘、應聘、面試……最後被錄取,員工收到錄取通知時
有關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都知道需要提前三十天進行溝通。但是,到底哪些情況需要提前30日通知?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又是多少呢?Q: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A:不需要!解析:《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